学院简介
岗位职责
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行政副院长在院长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落实院务会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一)负责学院党政办工作,保障学院正常高效运转
1. 负责学院党务、学科、教学、科研、行政及学生事务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 负责学院内部的档案、信息、统计、校友等工作;
3. 负责学院宣传、对外联络交流及接待等工作;
4. 负责学院内各种会议的协调、安排。
(二)负责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学院制定的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学院经费、物资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做到学院财物“里清外明”
(三)负责学院安全、稳定、保卫等工作
(四)协助院长书记,做好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待遇、住房、工资等工作的协调及安排等工作
(五)分管学院保密工作
(六)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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