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07级研究生:
我校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展。请各位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07级研究生仔细阅读通知中所需各项材料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整理齐备,以便有助于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得以高效、便捷的开展。
本次2007级研究生申请工作将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向中国银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下述各项材料如需手写,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文字规范。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用A4纸提供,不是A4纸的(如贫困证明原件),要求粘贴在A4纸上。
1、 按要求填写完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校提供)
该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申请时统一下发,并组织填写。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如果为第一代身份证,只需复印身份证正面;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的正反面都需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个别无身份证的同学,提交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3、 家庭贫困证明原件。(申请人提供)
农村籍学生需提供:
1) 县级(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必须项)
2) 乡、镇、村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城市籍学生需提供:
3)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政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必须项)
4) 街道办事处或街道民政办公室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必须项)
请特别注意开具贫困证明的民政部门的级别。请申请人在提交贫困证明原件时自己保存一份复印件,以备今后使用。
4、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申请人提供)
说明由申请人亲自书写,内容应包括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毕业后按期还款承诺等方面的内容。篇幅为一张A4纸,最后需学生本人签名。
5、 填写完整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学校提供,申请人填写提交)
表格请见 附件一,请到网站下载打印此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纸质表格。
6、 本人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分别复印,父母如无身份证则分别复印父亲和母亲的户口卡以代替其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提供户口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号码,且身份证号码是打印在户口卡上的。
7、 研究生证复印件(未办理研究生证的新生暂缓提交)。(申请人提供)
8、 《2007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二)。 该表由申请人自行填写(请到网站下载,只需填写红色字体信息项),并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知行楼北楼二层大厅)。
9、 本科未贷款证明(原本科院校提供)
注: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务必将上述材料于10月15前准备齐全,每个材料必须符合通知中的要求,如因材料问题在申请时未能通过审批的,后果自负,逾期不再办理。
我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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