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委员会:
按照学校学位审核工作安排,每年召开两次学位会审核学位。校学位会召开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初和6月底,分委员会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下旬和6月中旬,学位申请者应在分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完成答辩,才能提交各级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按照《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匿名评阅周期为自将学位论文提交到学位办之日起45天。论文评阅完成后,应按照评阅专家意见完成评阅意见汇总、论文修改、书面回复、提交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办(各5个工作日)办理答辩审批。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质量,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合理排时间。现将匿名评阅有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学位申请者应将隐名的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日期55天以前(每年4月1日和10月10日前)提交到校学位办,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由此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校学位办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