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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作者:研究生教务 访问量:

 

各学院: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进一步提升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基金”。现将2016年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或者为2015年及以后获得了学位的研究生;

 

2.  申请者必须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申请者是第二作者且其指导教师(含副导师)是第一作者,或申请者是第一通信作者且其指导教师(含副导师)是第一作者;

 

3.  第一作者及申请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只能是我校。

 

二、 学术论文申报条件

 

满足条件的申请者,在2014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重复奖励同一篇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发表论文SCIE)、SSCIA&HCI收录,并且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为最新JCR分区的 Q1区或Q2区期刊。

 

. 发表论文在著名国际学术会议上被评为会议最佳论文(best paper)或学生最佳论文(best  student paper);  

 

三、 奖励办法

 

1. 年度研究生“十佳学术论文奖”(含期刊类及会议类论文):奖励获奖研究生5000/篇,并向获奖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奖章。

 

2. 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依据论文发表期刊的JCR分区分级奖励(非十佳会议论文等同于Q2区论文),并根据当年基金总额及奖励篇数核定奖励额度。

 

四、 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 时间安排

 

1. 510—520日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2. 521—529日各学院组织评审;

 

3. 530—610日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专家评审。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者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申请论文相关信息,并打印《我校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申请表》;

 

2. 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注明论文发表期刊的JCR分区及来源年份的收录证明原件(Ⅰ类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Ⅱ类论文)。

 

3. 推荐参评“十佳学术论文奖”的申请者还需提供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并自行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20份,共后续专家评审用。

 

4. 已毕业或已出国学生需填写《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表》并留下学号,已便于发放奖金。

 

(三) 评审程序

 

1. 申请者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相关信息:

 

(1) 申请者若为在校博士生,并且尚未填写本学年度阶段检查中的相关信息,则须录入阶段检查中的相关信息后方可申请优秀学术论文奖。

 

学生培养过程      阶段检查      录入科研投入、学术交流、科研参与、学位论文课题进展等情况;

 

(2) 录入所发表的论文

 

学生培养过程      阶段检查       学术成果发表情况     发表论文;

 

(3) 申请优秀学术论文奖

 

学生培养过程      优秀学术论文奖      选择申报的论文;

 

打印《我校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将所有材料提交学院。

 

2. 各学院助管根据学生提交的附件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对比2015年度获奖名单,对发表时间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期间的申报论文进行查重。

 

3. 教学秘书在系统中终审。

 

4. 每个学院限额推荐(一般不超过2篇)符合条件论文参评本年度“十佳学术论文奖”。

 

5. 各学院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其中推荐参评“十佳学术论文奖”的论文要公示全文及出处,其他论文公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及出处。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6. 各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汇总表》,并填写推荐的十佳论文。注意:年度研究生“十佳学术论文奖”要求学生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

 

7. 各学院将《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汇总表》、《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申请表》、所有申请者的收录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推荐参评“十佳学术论文奖”的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20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8. 研究生院培养处审定各学院推荐的年度“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组织专家评选研究生2016年度“十佳学术论文奖”,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五、   其它事项

 

1. 不重复奖励同一篇学术论文。

 

2. 坚决查处剽窃、抄袭、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对经查实违反有关规定或学术道德的学术论文,将追回奖金及荣誉奖章(证书)。

 

3. 申请者必须保证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所有上报材料中签名处必须由本人签字,盖签名章无效。

 

4. 各学院自行统计汇总已毕业或出国学生的《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表》并留下学号,以便于学院后续奖金发放。

 

5. 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秀娟、王悦

 

联系电话:8233960782313404

 

电子邮件:fxjuan@buaa.edu.cnwangyue@buaa.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东107

 

附件:

 

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表

 

               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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