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校研函字〔2020〕22号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3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与具体要求通知见附件。
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1. 4月7日前:申请者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2. 4月7日—4月2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3. 4月21日前:各学院完成系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