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
选派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动“UPS 2020”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学校现正式启动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选派工作。选派工作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境外院校录取”的选拔程序进行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共有来自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德国、捷克、比利时、芬兰、葡萄牙、西班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智利、俄罗斯、韩国、日本、以色列、马来西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54所合作院校向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提供165个交换项目名额,交换项目总数共54个。其中,“北航—米兰理工大学交换项目”、“北航—慕尼黑工业大学交换项目”等27个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入选此类项目的学生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生活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全额奖学金资助。其他校级学生交换项目由我校“远航基金”提供部分奖学金资助。
所有学生交换项目申请条件及流程请访问我校海外学习专题网站——“远航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yuanhang.buaa.edu.cn/)。
校级交换项目选派对象派出时是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含)以上的非委培、非定向本科生及研究生,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科学研究,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学生在外交换学习期间,学籍在北航,仍是北航学生,与其他北航在校生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学校对于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2.派出时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含)以上的非委培、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成绩优秀,综合能力突出。
3.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满足:1)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居年级前30%;2)派出时为大学三年级、四年级非委培、非定向本科生;3)符合相关外语能力要求(详见“远航网”各项目通知)。
4.申请项目需征得学院同意,在外学习计划需符合培养计划。
5.自愿遵守学校以及拟前往学习的境外院校的相关规定,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统一安排。
6.满足项目的外语能力要求。
7.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课程的学习,并符合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
8.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9.每人限申报两个志愿,学校以第一志愿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我院准备申报的同学,按照各项目通知具体要求准备材料,纸版材料交至F8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fengrong@buaa.edu.cn,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境外高校均不接收学生个人直接报名。咨询具体项目情况请联系网站中各项目联系人。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