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考生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所有手续方可完成拟录取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6:00,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手续,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具体详见“关于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日期的通知”。
2、具有递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如有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果有递补机会我院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约在2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