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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作者:转发教务处 访问量: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处: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191230日至2020110日举行。每天考试时段:08:0010:0010:2012:2013:2015:2015:4017:40

 

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考期内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前动员,加强诚信教育,倡导诚信考试。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坚持我校“从严治教、从严治考”的一贯方针。本学期的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我校教学考核组织管理条例(试行)》中的各项规定。尤其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其中的“考场工作程序”、“监考教师考场工作职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办法”等章节。

二、试卷命题

门学校公共基础课应命同样水平的试卷三份(A卷、B卷、C卷),确定其中两份为正考试卷,一份为补考试卷;学院专业课至少应命同样水平的试卷两份(A卷、B卷),确定其中一份为正考试卷,另一份为补考试卷。

三、试卷判改与成绩登录

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就地判改试卷,不得将未判改的试卷带离考试校区。在判改完试卷,并在教务管理系统(网站)录入、提交全部成绩后,再将试卷统一运回开课单位存放。《沙河校区存放、判改试卷和成绩录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一。判改试卷要坚持“严格评分标准”的原则。登录成绩时,若有平时成绩,要求在成绩单中体现。

2019年秋季学期的成绩录入开关现已打开,并将于202012024:00关闭。本次开放期间,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可同步录入。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

四、试卷送印

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试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尽快组织出题;教学秘书依据教务管理系统核实选课人数,确定试卷印刷数量,打印每门考试课程的各考场名单并转交给任课教师。

为保证试卷有足够的印刷时间,开课单位应尽早送印样卷,派专人接收、保管试卷,并按考场分配试卷。  

五、监考班车(略)

六、考期巡视

加强学校、学院两级考试巡视工作。要求各学院至少派1名院级领导巡视沙河校区学生考试的组织工作。要求所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发现违纪或作弊现象要做好现场记录,保存好证据,并让违纪或作弊学生签字确认,两小时内报教务处、学生处及时处理。  

七、考试 保障

各单位应做好考期内的各项保障工作。应保证食堂饭菜的品种和质量,做到热饭、热菜及时供应;应保证教学楼环境干净、整洁、明亮,做到桌椅完整无损,熄灯时间延长至23:00,两校区通宵自习室继续开放;应加强教学区及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举行大型文艺活动或其它干扰学生复习的活动。各学院与相关部处应提醒学生注意休息,提倡劳逸结合。

八、  补考安排

公共课:2020221日~223日;

专业课:务必于20203824:00之前完成补考考试与成绩录入工作。建议各开课单位尽早组织工作。

20162019级学生补考申请的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保障处  安全保卫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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