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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毕业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30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的一年两次毕业注册的工作程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2.5年制的硕士研究生由原来的每年4月初毕业调整到每年1月初毕业;2年制的硕士研究生每年7月初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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