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08237@buaa.edu.cn,纸版材料(只需附件1)交至F826办公室,学院审签后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处。
转国际交流处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2017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
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国际合作新平台,加强人员交流,创新交流模式,培育合作项目,提升北航教育科研核心竞争力和学科建设水平,2017年,学校继续鼓励并支持学院(学科)与境外伙伴院系(学科)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现将申报2017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 本项目支持与境外伙伴院校(院系)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旨在搭建合作平台,培育合作项目。
(二)合作研讨会应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开展,以“谋发展、促合作”为目的,促进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合作。学术会议、课题合作研究、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合作研讨会境外合作方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在拟开展研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原则上应在2016年在主要世界大学排名指标体系(QS、TIMES、ARWU、US News)中综合排名列全球前100名或相关学科排名全球前50名。
(三)本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讨。
(四)合作研讨会名称应统一为“北航-XX大学XXXX(学科名称)合作研讨会”(如:北航—普度大学航空航天合作研讨会)。
(五)合作研讨会举办地点应为北航或对方单位所在城市。
(六)合作研讨会每方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
(七)合作研讨会须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举行。
(八) 2016年批复立项但未执行的申报人,2017年不具有申报资格。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在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外宾在北航食宿费、会议宣传费、市内交通费。
(二)在国(境)外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北航参会教师出国费:亚洲国家5000元/人,其他地区和国家10000元/人。
(三)已有国际合作基地等国际合作专项经费的学科,学校原则上不再资助。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二)各学院将申请书审核后汇总,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于2017年3月27日16:00前,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101室。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研讨会名称-项目主要申报人”,学院名称必须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人:陈璀、王凌沛
电 话:82317687、82339376
附件:1.《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
2.《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