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2015年学校继续实施“北航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支持学院以开拓学院级合作伙伴关系和建立学院级国际合作项目为目的的出访活动,推动学院级全球合作网络和平台建设,拓展学院与世界一流学院(系)的交流合作,推进学院国际化发展。
一、申报原则
(一)本计划支持学院组团出访,拓展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建立学院级国际合作平台和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课题研究、学术会议、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二)项目申报应建立在对学院国际化发展全面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目标,以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或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为合作对象。访问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学科水平将作为重要衡量指标。
(三)项目的实施应产生实质性出访成果,如签订学院级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科研合作、学生交换、双学位或学生联合培养等合作项目协议等。
注:在签署合作协议前,学院需依照《我校签订涉外合作协议管理规定》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协议,履行报批程序,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签署。
(四)出访应严格按照《我校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要求,出访国家数不超过3个,一国访问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每团出访人数不多于6人。
(五)本项目须于2015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二、资助范围
(一)本计划为出访人员提供部分资助。资助标准为:亚洲国家和地区6000元/人,其他国家和地区15000元/人。
(二)2015年,“北航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将资助6个项目。
三、申报方法
请申报者填写《北航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含电子版),于3月3日前将纸版材料交至F821,电子版发送fengrong@buaa.edu.cn,学院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XX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学院名称必须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申请者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附件:北航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doc